大学生斗殴法院免除责任吗?

2023-08-12 18:21:09 来源:法问网

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各种人才的素质要求不断提高,身为大学生,更应该懂得学法守法,但是,由于当代社会秩序混乱,街头斗殴现象屡屡发生,尽管是大学生,触犯到法律,也要受到应有的制裁,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今天的内容。

人民法院会视情况而定,对于某些处罚会免除,但严重触犯法律的,应受到法律制裁。


(相关资料图)

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分,即对被告人作有罪宣告,而免除其刑事处罚。刑法37条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这几种犯罪的追究以被害人等的告诉为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法定人员告诉,或者告诉以后又撤诉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综上所述,法律不偏袒与任何人,因此,即便是大学生,也应该熟知法律,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亦不可知法犯法。同时,大学生斗殴法院免除刑事责任有一定的条件,必须是以正当防卫为目的的,并且没有斗殴的动机,是被迫的,否则一经查实,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法院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法院判决前在看守所羁押期限是多久?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

标签:

MORE >特约记者

15037178970

MORE >婚姻法

Copyright 2004-2022 fawuwang.com.cn 版权所有   邮箱:435 227 67@qq.com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9675号-26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