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未续签不上班,单位应如何处理?

2023-07-30 17:22:38 来源:法问网

我们都知道我们在与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有期限的,一般单位都是一年一年的签的,如果到了时间,没有任何意外的话单位都会与你续签的,但有的员工合同到期了又不来上班又不来续签劳动合同,这应怎么办呢,那就来了解一下合同到期未续签不上班,单位应如何处理?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合同到期未续签不上班,单位应如何处理?

应书面通知劳动者限期续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同意以原合同条件续签合同,劳动者迟迟不续签也不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发出按原合同条件续签合同书面通知,限期办理续签,逾期不办理的,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载明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  

因此终止合同,结清工资即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但仍在上班?

1、法律不支持。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双倍工资的赔偿是指从入职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而你是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合同到期后虽然单位没有续签,但是你在单位的默许下继续工作的,视为双方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你相当于还是有合同的,所以不适用双倍工资赔偿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  

2.不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要辞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除非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你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果单位因单位原因依法辞退你,那么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满一年不满一年半,应当支付你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因单位原因违法辞退你,那么需要支付你1.5*2=3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单位因你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而辞退你,那么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到期未续签不上班,单位应如何处理?应该书面通知员工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确实是他不想做了的话,那么作为单位,就可以不必赔偿这位员工的任何损失,因此,员工自己不想续签的,用人单位是不必赔偿任何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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