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可以在异地离婚吗?

2023-06-24 05:02:19 来源:法问网

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离婚的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了一致的,其实可以通过协议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这样方便快捷,也能给当事人省却不少的麻烦。那现实中,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可以在异地离婚吗?可能很多人现在遇到的是这么一个问题,接下来,律霸小编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吧。

一、双方同意离婚可以在异地离婚吗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资料图片)

因此,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因此,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

二、异地离婚怎么办理?异地怎么办理诉讼离婚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就协议离婚来看,我国明确规定了只能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就不允许夫妻在异地协议离婚。那如果是异地诉讼离婚呢?这就是允许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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