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后帮助还贷,是借贷还是赠与?|天天观察

2023-06-13 16:13:10 来源: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资料图片)

小博(化名)的父母在小博婚前为其出资贷款购买了一处房屋。小博和小丽结婚若干年后,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时未就该房屋进行财产分割。小丽认同房屋应该归小博所有,但认为小博应该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向小丽补偿30.2万元。因双方存在意见分歧,小丽遂向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下面,一起来看看法官是如何审理这件案件的吧。小博认为,该房屋是其父母在其婚前出资首付购买的,婚后前5个月是用小博银行卡中的婚前余额偿还房贷,婚后第6至9月期间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在婚后第10个月,小博的父母用出售另一套房产所得资金一次性还清剩余房贷29.2万元。小博及其母亲均主张,该29.2万元系小博向其母亲的借款。小丽认为,小博父母一次性偿还房贷29.2万元系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应予分割。小丽和小博对双方结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和离婚时的市场价值意见一致。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后帮助还贷的部分,是出借款项,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还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经公开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父母参与出资购买不动产的归属问题,应综合房屋的购买时点、产权登记、出资来源、各方意思表示等因素,依法适用或参照适用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以公平原则为指导,合理确定房屋的权属及增值收益的归属。父母对其个人财产享有处分权。父母对有独立生活能力子女的经济帮助,除父母有明确赠与的意思表示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本案中,小丽主张小博父母偿还的29.2万元房贷系对夫妻二人的赠与,但小丽未能举证证明小博父母对其有赠与的意思表示,结合小博父母明确表示无赠与的意思表示,故不应理所当然认为该款项是对小博、小丽双方的赠与。最终,法官依据计算公式对双方共同分割部分作了计算,计算结果为7797元。另根据离婚分割财产照顾女方的原则,判决小博按照上述计算结果的60%向小丽支付房屋补偿款4678元。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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