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热点!房屋采光权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2023-05-11 08:30:00 来源:问法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今年来采光权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法院在处理时往往需要进行详实的考察最终才能认定责任,房屋采光权纠纷案件怎么处理?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房屋采光权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需要根据案件的事实分析,采光权纠纷案件的原告,应当是其所有或承租居住的房屋被新建筑物遮挡,导致采光受阻或不能采光。此外,只有原有采光权利正在或即将受到侵害的,方可成为原告。如果权利人在购买房屋时,已经明知存在其他建筑物遮挡房屋采光的,购房人不得以其房屋被其他建筑物遮挡为由提起侵害采光权诉讼。相邻的建筑物之间,特别是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当按照有利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对于私自搭建临时建筑,导致他人采光减少的,应当认定是侵权。

采光权纠纷是侵权纠纷的一种,应当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主张受到侵权的一方应当承担证明侵权方存在侵权事实的责任;对于侵权方而言,应当承担证明其没有造成对方采光权损害的责任。

在举证责任分配中,应当注意到,侵权的建筑物是否经过合法的行政审批不是侵权与否的判断标准,即不论建筑物是否经过合法审批,只要造成采光权事实上的侵害,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采光权纠纷频发,主要是一些开发商为了在有限空间里获得更大利润,明知会侵害相邻他人的合法权益,依然强行施工,一旦楼宇建成,即使在与相邻方“采光权”诉讼案中败诉,其违规所得也会远远超出赔偿付出的金额。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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