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速递!公司贩卖上亿条数据信息 4人被刑拘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2023-04-06 08:08:30 来源:法问

今年17岁的李某某从小酷爱钻研黑客技术,他发现多家网络公司服务器漏洞后,编写程序代码获取网络公司用户信息,并出售给一家科技公司。记者昨日获悉,海淀警方破获一个特大售卖公民个人信息团伙,查获各类数据信息上亿条。

从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北京警方自今年1月26日启动“净网护网2018”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已督导网站清理违法有害信息61万余条,破获涉网案件700余起,控制犯罪嫌疑人480余名。


【资料图】

少年受雇变身“黑客”

今年3月,海淀公安分局接百度公司举报,称有人利用网络云台服务器非法获取各大网络公司的用户信息。

通过勘验分析,警方发现大量线索指向了李某某。3月11日,民警前往云南,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李某某控制,李某某当场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此外,在李某某的家中,民警通过提取其电脑内数据,发现涉嫌数家网络公司等各类信息数据,存储在云计算服务器内数据760万余条。

记者了解到,李某某今年17岁,平时喜欢钻研计算机编程,据其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称,在2016年,开发了一个程序,利用黑客技术,通过互联网获取了大量网络公司的用户名等大量数据。为了炫耀自己的能力,选择在网络论坛上将其展示出来。没多久,就有一个自称是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的人联系李某某,以每个月500元的薪酬将其雇用,让其定期提供网络用户信息。

科技公司卖信息牟利

根据李某某供述及电子勘验工作情况,警方锁定了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家科技公司。该公司主要涉案人员冯某某等4人,通过软件获取的用户信息用于对外销售牟利。

4月5日,北京警方在河北石家庄市鹿泉区该公司所在地将冯某某等4人控制,并在该公司的电脑内提取了包含知名网络公司等各类信息数据上亿条。

“这其中包括银行卡的卡号、开户人的身份证信息和手机号码等。这家公司获取信息后,再卖给其他有需求的公司,价格主要由买家和销售人员商定,有打包整体销售的,这种价格最贵,也有先免费供买家使用一段时间,后期再进行收费的,也有1万到10万不等的价格单卖的。”办案民警说。

据办案民警介绍,4名嫌疑人都是互联网行业的工作人员,有一定的互联网知识,但开办这家公司的目的,就是以正规业务为幌子,进行个人信息的非法买卖。“攻克互联网公司获取数据,需要一定的技术,所以他们才会找到17岁的黑客李某某。”

目前,冯某某等4人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李某某因未成年依法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山东鲁翼律师事务所的卢义律师做出了详细解答: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要件为“情节严重”。对于这里的“情节严重”,司法解释明确了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十项认定标准。

根据不同类型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司法解释设置了不同的数量标准。对于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以上即算“情节严重”;对于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标准则是500条以上;对于其他公民个人信息,标准为5000条以上。

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从事广告推销等活动的情形较为普遍。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敏感信息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明确,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5倍以下。

司法解释规定,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关标准一半以上的,即可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在严打“内鬼”的同时,司法解释还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其中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卢义律师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标签: 个人信息 司法解释 非法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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