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发生事故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全球最新

2023-03-27 11:13:10 来源:法问


(资料图片)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那么,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发生事故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网友咨询:唐某某于2014年7月14日23时许,无证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沿某市一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因操作不当,未保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致乘车人张某某当场死亡。经该交警部门认定,唐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唐某某拨打110电话报警,并拨打120电话抢救被害人。

浙江圣银律师事务所彭静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本罪的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唐某某于2014年7月14日23时许,无证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沿某市一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因操作不当,未保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致乘车人张某某当场死亡。经该交警部门认定,唐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唐某某拨打110电话报警,并拨打120电话抢救被害人。

唐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应当具备驾驶证,并且应当依法悬挂车牌照,但其并没有做到,属于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在发唐某某因操作不当造成交通事故发生,致乘车人张某某当场死亡,属于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因此,唐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彭静律师解析:

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

标签: 交通肇事罪 无证驾驶 因果关系

MORE >特约记者

15037178970

MORE >婚姻法

Copyright 2004-2022 fawuwang.com.cn 版权所有   邮箱:435 227 67@qq.com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9675号-26 有害信息举报